111年股東會公告

股東會時間/地點
開會日期:111年6月25日星期六 下午14點00分
開會地點:新天地餐廳旗艦店2F威尼斯廳(406台中市北屯區崇德五路345號)
依據本公司111年3月30日董監事會議決議辦理。
停止股票過戶時間:111年5月26日至111年6月24日
受理股東提案之時間及方式
受理時間:民國111年5月16日起至111年5月25日(星期三)十七時止
受理處所:艾博生技抗體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(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1號7樓之1)

  1.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。本公司訂於民國111年5月16日起至111年05月25日止,【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,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『股東會提案函件』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】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,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,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,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若受理期間截止後無任何股東提案,則無需召開董事會審核提案。
  2.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,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。
  3. 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:
    有下列情事之一,股東所提議案,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:
    (1)提案超過一項者;議案超過300字者。
    (2)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,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。
    (3)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。

受理董監事提名公告
受理時間:民國111年5月16日起至111年5月25日(星期三)十七時止
受理處所:艾博生技抗體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(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1號7樓之1)
提名股東資格: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監事候選人名單,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監事應選名額。
應選名額:本次董事應選名額為3席。監察人1席。

  1.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。本公司訂於民國111年5月16日起至111年05月25日止,【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,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『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』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】 。
  2. 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,被提名人應檢附資料:學歷、經歷、學經歷聲明書、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身分證影本。
  3. 本公司受理董監事提名之審查標準:
  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,應將其列入董監事候選人名單:
    (1)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。
    (2)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時,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。
    (3)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。
    (4)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、學歷及經歷。
    (5)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。